我公司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2020年9月1日;
公司名称: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王亚
地理位置: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精细化工基地
名称 | 数量(t/a) | 用途 |
甲胺 | 6479.14 | 原料 |
污染物浓度 | 排放浓度 | 排放量 | 备注(废气/废水) |
COD | <100mg/l | 13.18 | 废水 |
氨氮 | <35 mg/l | 2.18 | 废水 |
甲胺 | <1.5 kg/h | 0.29 | 废气 |
VOCs | <80 mg/m3 | 1.72 | 废气 |
SO2 | <50mg/m3 | 0.71 | 废气 |
NOx | <150 mg/m3 | 3.33 | 废气 |
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釜残(HW11)、污水处理站污泥(HW49)等,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(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)。 3.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通过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。
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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